《命理约言》
清代命理简明读本,韦千里曾为其作注。删繁就简,论法平实,不作神秘之语,为初学入门之善本。
论日主
日主者,命之主也。日主之强弱,视其得令、得地、得势三者。得令者,月令之气也;得地者,地支之根也;得势者,天干之党也。三者俱全为最强,三者俱无为最弱。
《命理约言》陈素庵
得令、得地、得势三者,为判断日主强弱之标准。得令最重,得地次之,得势又次之。然三者须参合而断,不可偏废。
韦千里注
今人论日主强弱,或专重月令而忽地支之根,或只数五行之多少而不辨其位。陈氏三得之说,简明而切要。
论用神
用神者,治病之药也。命局之偏为病,救应之神为药。然药有君臣佐使,病有轻重缓急。用神得地,如药之有力;用神受伤,如药之无力。
《命理约言》陈素庵
本书承《神峰通考》病药之说,而更简明化。用神之论,不外扶抑、调候、通关三法。
论命之诚
命理之学,所以知命也。知命者,不怨天,不尤人,顺受其正。若以命理欺人牟利,或以断语吓人取财,皆失其本旨矣。
《命理约言》陈素庵
陈氏此论,深得孔孟知命之旨。命理之价值,在于知人知己,不在断人生死祸福。
编者按
此段为全书之尾声,强调命理之学术态度。与本站"文化研习而非算命"之定位相合。